诌谤

柔佛新山诽谤法律服务。

诽谤

宋成圭律师事务所曾代表本地和外国客户处理诽谤纠纷。我们的年轻律师在网络诽谤方面经验丰富,使本所特别适合处理来自社交媒体、在线出版物和数字通信的现代诽谤挑战。

马来西亚的诽谤法由1957年诽谤法令管理,该法令提供了法定框架,并由马来西亚法院数十年来发展的大量判例法补充。

文字诽谤与口头诽谤

根据马来西亚法律,诽谤有两种形式。文字诽谤是指以永久形式作出的诽谤性陈述,如书面文字、印刷品、照片或广播。口头诽谤是指以短暂形式作出的诽谤性陈述,通常是口语或手势。

网络与社交媒体诽谤

社交媒体平台、博客、论坛和消息应用程序的兴起为诽谤创造了新的途径。Facebook上的一条帖子、X上的一条推文、Google上的一条评论或WhatsApp群组中转发的消息都可以在几分钟内传达到数千人,对声誉造成不可修复的损害。

在线出版物纠纷

在线新闻门户、博客和评论网站经常发布可能具有诽谤性的内容。我们处理与在线出版商、内容托管商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纠纷。

国际与跨境诽谤

在全球数字通信时代,在一个司法管辖区发布的诽谤内容可以被全世界访问。我们处理跨境诽谤事务,包括在国际平台上发布的内容、外国实体作出的诽谤性陈述以及涉及法律冲突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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