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平解雇:马来西亚雇员应知晓的事项
如果您被无正当理由解雇,您拥有的权利和选择。
失去工作可能是人生职业生涯中最具压力的经历之一。但并非所有解雇都是合法的。马来西亚就业法为无正当理由和借口而被终止雇佣的工人提供强有力的保护。了解这些权利以及执行它们的步骤,可以区分接受不公平的结果与获得适当补救。
法律框架
马来西亚针对不公平解雇的主要保护来自工业关系法令1967(法令177)。该法令第20条规定,被无正当理由或借口解雇的工人可向工业关系总监(DGIR)提交书面申诉,以要求恢复原职。此保护适用于符合该法令中“工人”定义的雇员,即包括收入低于某门槛的大多数雇员以及非管理层或非机密职位的雇员。
就业法规定了就业的最低条款和条件,而工业关系法管理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包括解雇争议。
何为不公平解雇
当雇主无法证明解雇有正当理由和借口时,解雇被视为不公平。马来西亚法院已确立,证明责任在于雇主,以证明解雇是合理的。不公平解雇的常见例子包括在没有适当内部调查的情况下终止雇员、因不值得如此严厉行动的原因解雇某人、雇主根本违反就业合同的建设性解雇,以及未遵循适当程序进行的裁员。
即使雇员犯了不当行为,雇主也必须遵循公平的纪律程序。这包括向雇员提供指控的充分通知、合理的回应机会,以及在做出解雇决定前进行适当的内部调查。未能遵守这些程序要求可能会使原本合理的解雇变得不公平。
步骤1:向DGIR提交申诉
如果您认为自己被不公平解雇,首先要向工业关系总监根据工业关系法令1967第20条提交书面申���。这必须在解雇后60天内完成。申诉应陈述案件事实、解雇情况以及寻求的救济,通常是恢复原职并获得补发工资。
DGIR将尝试在雇主和雇员之间进行调解。许多案件在此阶段通过协商解决,可能包括代替恢复职位的补偿。如果调解失败,DGIR将通知人力资源部长,后者可能将案件提交工业法院。
步骤2:工业法院
一旦案件被提交至工业法院,它将作为正式听证进行。双方提交证据、传唤证人并进行法律陈述。法院审查雇主是否有正当理由和借口进行解雇。证明标准是可能性平衡,法院采用广泛和自由的工业正义方法。
工业法院程序被设计得比民事法院程序更不正式,但强烈建议获得法律代表。有经验的就业律师可以有效呈现您的案件、盘问雇主的证人并争论适用的法律原则。
补救措施和补偿
如果工业法院认定解雇无正当理由或借口,它可能下达两种补救措施之一。首先是恢复职,命令雇主将雇员恢复到原职或类似角色,并从解雇之日起至裁决之日支付全额补发工资。其次是代替恢复职位的补偿,通常按每服务一年计算一个月工资,但法院有权根据情况酌情增减。
补发工资是工业法院裁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成功的索赔中,法院可能颁发从解雇到最终决定的整个期间的补发工资,这可能相当于旷日持久案件中的数年薪水。
时限和实用提示
根据第20条提交申诉的60天截止期限严格执行。错过此截止期限可能会丧失通过工业关系系统挑战解雇的权利。如果您被解雇,请立即寻求法律建议。收集所有相关文件:您的就业合同、终止信、工资单、与雇主的通信以及导致解雇情况的任何证据。
在S.K. Song律师事务所,我们已代表柔佛巴鲁的雇员和雇主处理工业争议超过四十年。我们可以评估您的案件价值、准备向DGIR的申诉,并在工业法院代表您。
如果您被解雇并认为不公平,联系我们以获取保密咨询。时限适用,因此及早咨询至关重要。